Sunday, December 26, 2010

冀保留6月前燕屋 公會促放寬執照條例

中国报 27-Dec-2010

報導:呂慧萍

(巴生26日訊)雪州燕窩商公會促請雪州政府放寬基本條例,以保留在今年6月前設立的燕屋,并提供足夠的時間讓業者改善缺點,以免業者蒙受虧損。

雪州燕窩商公會認同州政府在引燕指南出爐前,明年起發出為期6個月的臨時引燕執照,以有效管制引燕領域。

但是,公會希望地方政府處理臨時引燕執照申請時能放寬基本條件,特別是保留在今年6月前便設立的燕屋。

避免業者虧損

雪州燕窩商公會顧問李培南指出,業者申請臨時執照,需符合一些基本條件,包括燕屋必須與宗教膜拜場所、住宅區和餐館有一定距離。

他告訴《中國報》,一些地方的燕屋確實面對同樣問題,但該公會月前與州政府對話時,已要求州政府保留在今年6月前設立的燕屋。

如果這些燕屋不符合標準,州政府可以要求他們改進,但不要下令他們搬遷,因為燕屋根本不能搬遷。

李培南指出,業者辛苦打造燕屋環境引燕,如果強制要他們搬,將讓業者蒙受損失。

每一間燕屋的成本為15000零吉至3萬令吉不等,并不是每間燕屋都能成功引燕。

他說,州政府發出6個月的臨時執照是好事,至少指南出爐后,擁有臨時執照者將獲優先權。

公會在全國引燕指南出爐后,曾與州政府對話,當時大臣表示需時研究,有關指南是否適用于雪州。

他認為,雪州引燕指南有必要儘快推出,讓業者有所參照,合法化營業。

投資失敗率達70%

燕屋投資失敗率高達70%,雪州燕窩商公會希望指南出爐后,能降低投資風險。

李培南舉例,每10間燕屋中,有7間燕屋投資失敗,公會希望指南出爐后,能有效管制燕屋數量,減少投資者的風險。

他指出,一些行外人士因聽取顧問公司的錯誤引導,結果設立的燕屋無法引來燕子,但已繳付顧問費,損失不少。

我們不希望讓投資者蒙受損失,若有指南參照,可能降低這方面的風險。

為私利亂設立

雪州引燕指南未出爐,部分業者只顧本身利益,毫無法紀設立燕屋,不僅影響市民生活,也破壞同業聲譽。

李培南說,君子愛財取之以道,公會提倡會員在不影響市民生活下設立燕屋,但是因未有指南,一些業者因此為所欲為,結果惹來市民不滿。

我們要賺錢,前提是不影響他人生活,畢竟普通市民人數多過引燕業者,必須顧及其他人。

指南未出爐執法陷兩難

引燕指南未出爐,巴生市議會執法陷兩難。

巴生市議員林立選指出,市議會常接獲市民投訴,指燕屋影響生活,但指南未出爐,令市議會執法時面對問題。

他接受《中國報》訪問時說,因為沒有一個指南可以參照,市議會無法採取行動下令業者關閉燕屋,只能開出傳票。

一般上,我們只能以違例使用建築物、製造噪音和不符合衛生標準等罪名,發出傳票。

他指出,一些業主接獲傳票后,問題依然沒有改善,以致投訴者誤會市議會辦事不率,事實上,市議會是有心無力。

他說,市議會目前還在等著州政府推出引燕指南,以更有效的管制引燕業。

5000燕屋收益4

投資引燕業有利可圖,雪州境內至少擁有5000間燕屋,每年帶來4億令吉的收益。

李培南透露,該公會目前共有300多名成員,會員燕屋約有逾千間。

他說,全雪州目前共有逾5000間燕屋,其中約30%是來自外州的投資。

他指出,全馬引燕業每年的收益為20億令吉,保守估計,雪州5000間燕屋每年的收益,佔其中的20%,即4億令吉。